颜乔称,据不完全统计,仅《IT时代周刊》本身,2010年至今针对阿里“恶意商誉”的文章有80余篇。 8月7日下午,阿里巴巴集团公关总监颜乔在其经认证的个人新浪微博上称,“就阿里巴巴集团长期遭受《IT时代周刊》及其下属网站 IT商业新闻网 及恶意侵害商誉一事,阿里集团已于今日向国家有关部门实名举报。” 7月18日,阿里集团微博曾发通报,称处于上市缄默期的阿里巴巴遭“有组织的”,有机构要求阿里出资30万美元买断有关阿里的“负面研究报告”,杭州警方已接受公司报案,相关资料已移方。 阿里集团当时称,所谓“负面研究报告”以国内某周刊及某些自人士对该公司的报道为主体,但集团公关部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未透露“某周刊”的具体名称。 颜乔8月7日发出的长微博,标题即为“实名举报:某周刊即《IT时代周刊》”。他表示,《IT时代周刊》及其下属网站“jiqinggushiIT商业新闻网”长期以来以新闻报道为名,对阿里集团进行高频次的,多次直接或暗示阿里应和其保持密切的“业务关系”,其下属网站经营人员曾直接和阿里人士接触,并提出不当。阿里已经取证并转交相关机构调查核实。 颜乔称,据不完全统计,仅《IT时代周刊》本身,2010年至今针对阿里“恶意商誉”的文章有80余篇,其中封面报道5篇,内容从未采访阿里集团。6年来,《IT时代周刊》下属网站涉及阿里的负面报道千余篇、数百万字,“最严重时,网站首页主要栏目几乎均为针对阿里的恶意报道,其中近半为非正规来源杂糅整合内容”,上述内容从未对阿里方面进行采访,亦无明确信源。 这不是阿里和《IT时代周刊》的首次交恶。2012年,阿里集团首席市场官也曾发微博称,“淘宝了《IT时代周刊》8年多广告要求,享受了长达8年的揭黑式报道待遇。IT圈子里和我们一样有过类似的企业还有不少,这是公开的秘密。” 阿里集团称,欢迎的正常监督,但不会向以“监督”为名的一切有组织“生意化行为”。“我们相信《IT时代周刊》的新闻行为并非孤立事件,呼吁有和阿里巴巴类似的业界同仁一并面对。我们愿意与其他者分享及有效信息,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共同举报”,颜乔表示。 本文由 恒宇国际(www.neivn.cn)整理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