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在计划、统计、财政、税收、工商行政管理等国家宏观管理及部门管理中,对经济活动进行的行业分类。 [注]与主要活动相对应的是次要活动和辅助活动。次要活动是指一个单位对外从事的所有经济活动中,除主要活动以外的经济活动。辅助活动是指一个单位的全部活动中,不对外提供产品和劳务的活动。辅助活动是为本单位主要活动和次要活动正常运转而进行的一种内部活动。 本标准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即每一个行业类别都按照同一种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而不是依据编制、会计制度或部门管理等划分。 根据联合国《全部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的划分原则,行业分类最理想的基本单位是产业活动单位。但由于统计目的和核算对象的不同,行业分类的基本单位也可以采用法人单位。 b)从事多种经济活动,下设多个活动场所,各有相对的组织形式,并能提供相应的收入和支出等核算资料的法人单位,应进一步按经济活动划分产业活动单位。 b)一个单位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如果无法用增加值确定该单位的主要活动,可依据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确定主要活动。 4.1本标准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经济活动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门类采用英文字母编码,大、中、小类采用阿拉伯数字编码。 门类用一个英文字母表示,即用字母A、B、C……顺次代表不类。大、中、小类依据等级制和完全十进制,用三层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大类代码由前两位数字组成,采用层次编码法和数字顺序编码法,打破门类的界限,从01开始依据大类分类体系的排列次序按升序赋码;中类代码由前三位数字组成,第三位为中类的顺序码;小类代码由四位数字组成,第四位为小类的顺序码。中、小类的顺序码分别从1开始,按升序排列,最多编到9。如74表示大类“商务服务业”,743表示中类“咨询与调查”, 7431表示小类“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 4.2本标准的中类和小类,根据需要设立了带有“其他”字样的项。为了便于识别,原则上项的代码尾数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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