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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教师招聘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指导法律部分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21-7-7 7:29:20 人气: 标签:碘伏相关知识

  梦见亲人生病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阶段意志,以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和发展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共同本质:法是阶级意志的表现。基本特征:

  (4)法是和义务的社会规范。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社会作用:阶级的阶级;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依照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1)立法必须以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2)法律;(3)行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2)行;(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法律适用的原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法律关系是以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它不属于物质关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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