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新闻网讯通讯员陈世强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资金管理,提高资金运作和集约化管理水平,5月以来,神华国神焦作电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相关,加强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通过“四严格”,强化企业资金安全管理。 一是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损益性支出。该厂,凡用于更新、购置固定资产、安措、小型基建、环保专项治理等方面的支出由资本性支出列支;凡用于大修、、修理、购买燃材料、工资、税金、管理费用等方面的支出由损益性支出列支。资本性支出不得挤占成本费用,损益性支出也不得用于资本性支出。 二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该厂要求,每一项支出都要有资金来源,按厂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各项资金、费用预算计划来支付每一笔资金,杜绝一切预算外支出。如有特殊情况,争得企业负责人同意,报厂预算管理委员会重新修订预算后,方可办理付款。 三是严格资金费用分级管理。该厂按照资金、费用分级管理的原则,严格明确资金、费用的管理部门和管理责任,各项资金、费用管理部门的行政一把手是资金管理的责任人,对分管的资金、费用必须本着节约、高效、合理使用的原则,并严格按照计划、预算、合同执行。 四是严格落实费用审批支付流程。该厂制定严格的业务、费用审批支付流程,确定各项支出的经办人、验收人、经办部门领导、审批部门、审批人、分管厂领导、总会计师和财务主管,明确审批责任,谁签字谁负责。各经办部门的行政一把手对本部门经办业务的可行性、真实性负责;审批部门对审批业务的合、有效性和资金来源负责;审计部门对审计业务负审计责任;分管厂领导对审批业务负领导责任;总会计师和财务主管对支付业务的合规性及安全性负责。 据悉,该厂将企业资金安全管理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中之重,要求财务部门人员每周定期学习上级和企业关于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每月进行业务测试,做到熟记于心、良好运用、严肃执行,确保企业经营管理系统稳定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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