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4月27日讯 近日,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8年4月18日-2018年4月25日行政处罚公示 ,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修分公司车身保修厂违反《固废法》,被罚款6万元。 通环监罚字[2018]第0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修分公司车身保修厂危废场所无标识,通州区环保局依据《固废法》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对不设置废物识别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 通环监罚字[2018]第0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修分公司车身保修厂废物混存,通州区环保局依据《固废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对将废物混入非废物中贮存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