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国保险年鉴》、《厦门年鉴》(2012)厦门保险篇的组稿和编纂工作,全面、系统、准确记录2011年厦门保险业发展情况,展示保险业发展,特向各单位征集相关稿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内容限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密切相关的保险业大事、要事。请各单位按照“2011年发展概况”、“重大活动”、“重大承保”、“重大赔付”、“公益活动”、“其它”六类撰写具体条目(具体格式参考附件)。 (一)要注意搜集本单位的基本数据和基本情况,精心选择具有历史价值的典型事件,有借鉴意义的典型材料,切忌面面俱到,开列“流水账”。 (二)要注意写作重点,选定条目时要突出本单位特点和2011年度特点,把自身的主体工作、主要业务和年度内的亮点作为选题重点,共性内容和单位内部的事务尽量不写。 (三)条目的字数要严格控制,综合性条目一般不超过1500字,单项条目一般不超过800字,提倡多写三五百字的短小精练的条目。并注意按照“一事一条”的要求进行撰写。 (四)《中国保险年鉴》、《厦门年鉴》属于公开出版物,各单位要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对载入年鉴的内容进行保密自查,防止失泄密情况的发生。 (一)请各单位在3月15日报送文字稿(word文档格式)。同时选送1-3张与稿件内容相关的照片(JPG格式、大小为0.5M-2.5M、400万像素以上)备选,每张照片都要附上简短的文字说明,并署上摄影者姓名。 (二)信息报送同时采用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寄送我局办公室,电子文档通过厦门保险行业信息处理系统报送至我局。 (三)为统一报送格式,附件摘录了《中国保险年鉴》(2006),《厦门年鉴》(2007)(见附件)的部分内容,供各单位组织材料时参照。猫石对话 (四)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将年鉴编撰工作负责人姓名、固定电话、手机、单位名称等资料,于3月2日上午10:00前通过厦门保险行业信息处理系统报送至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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