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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政务公开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20-6-17 7:20:43 人气: 标签:企业新闻发布

  【主持人】 市税务局办公室主任胡中胜:欢迎参加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共同举办的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社保费优惠政策新闻发布会,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对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度过具有积极的意义。近期,市人社局、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以高度的自觉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社会发展,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好的做法,优的服务,确保各项税费政策落实落地。根据新闻发布会安排,我们邀请到市税务局副局长杨明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陈龙向大家介绍相关政策。下面,首先有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陈龙介绍相关情况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陈龙:各位朋友,大家好,面对突发疫情,市委市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快速响应、主动作为,紧锣密鼓地出台了一系列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务院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总强调,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的措施,缓解企业经营困难。2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这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历史上首次。2月20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相关政策,并要求各地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拟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税务局拟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经省同意,于3月5日印发。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陵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铜人社秘〔2020〕38号),铜陵市医疗保障局、铜陵市财政局、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印发关于《铜陵市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铜医保办〔2020〕14号)。(一)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减免政策。自2020年2月起,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中小微企业免征5个月,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3个月,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二)医疗保险的减免政策。自2020年2月起,对全市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具体适用对象包括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按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比照企业享受减征政策。(三)关于四项社会保险费的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在享受减免费的基础上,还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申请缓缴前原则上连续3个月累计亏损,经申请、认定并签订缓缴协议后,可缓缴职工医保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满后,在缓缴协议确定的期限内缓缴的,免收滞纳金。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原则上应为2019年度按时足额缴费的单位,严重失信、已停保和完全停产停业的单位,不纳入缓缴范围。关于企业划型工作,主要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按照统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进行确认,确认后直接进行减免,无需申请和审批。企业分支机构按其所属法人的类型划型。参保单位对划型结论有的,可提起变更申请。企业类型划分主要参考数据为行业、用工人数、营业收入。我市目前企业划型的情况,大型企业14户,视同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53户,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145户,2-4月份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减半征收;中小微企业4892户,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81户,2-6月份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费单位缴费免征,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也是减半征收。企业的划型已在铜陵人社官网进行了公示,企业对划型有的可以提出更改,对一时难以划分类型的,由企业出具承诺书并补充相关资料,暂按企业意见划型。减免和缓缴期间,职工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受疫情影响延期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申领的,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养老、工伤保险待遇从其符合条件之月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自审核通过后享受。减免费期间,新开户企业可以办理社保登记和缴费登记,根据企业类型享受减免政策。减免期间单位人员发生增减同以往一样在网上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正常转移接续。市税务局副局长杨明华:各位界朋友,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向界朋友介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有关情况。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是、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决定实施阶段性减免政策后,根据省级制定的减免政策,按照市委、市和省局部署要求,市税务局就积极与相关部门会商政策落实问题,建立了工作专班,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贯彻落实减免政策的方案,并对具体操作流程进行了细化,为政策顺利实施提前做好了相关准备。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持续通过税务网站、微信号、12366热线、线上课堂直播平台等线上方式,把政策送到每户企业,并详细解读政策、操作、答疑解惑,确保企业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二是确保减免对象政策享受。按照确定的企业划型名单,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对企业减半征收医疗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企业落实缓缴政策,对政策调整期间延期申报缴费的免收滞纳金。三是推进已缴费款退抵。对2月份已经缴费的企业,我们已进行了统计造册,及时传递给人社部门,已按进行退抵,不需要企业提出申请。四是明晰缓缴业务办理。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保费的企业,在今年内可申请缓缴,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发了操作办法,优化流程、简化环节,从快办理,并免收缓缴期间的滞纳金。五是优化缴费服务。推行“线上包保责任制”,市、县(区)税务机关对重点企业分级包保,包保到企、责任到人。健全快速响应机制,对企业在享受政策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帮助解决。本次社会保险费减免主要通过大数据比对和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一次不用跑”服务,不需要企业提交任何申请材料,市税务、人社部门直接办理相关业务。对2月份已经缴费的,由税务部门发起,从社保经办机构支出户原退回给企业。对于按项目参保的工伤保险减免,中标施工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时,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在征收通知单上注明缴费基数、费率、减免后的工伤保险费额,税务机关按照征收通知单复核无误后确认征免。据统计,本次社保费减免共涉及到我市受益企业5408户,受益参保职工12万人,减免我市企业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四项保险费3.25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减免24432万元、失业保险减免1134万元、工伤保险减免1468万元、医疗保险减征5511万。

  主办单位:铜陵市人民办公室 承办单位:铜陵市政务公开办公室(铜陵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

  卧铺车上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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