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未被列入最高“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 3.报价应包含货物、辅材(含专用工具)、税金、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技术支持和交付后维修、保养(三包范围内)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3.质量要求:合格(须提供全新的,满足“采购需求”,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产品)。 1.全部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待满一年后无质量争议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一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2.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2017年8月4日下午5时前递交到芜湖县血吸虫病防治站办公室。 收件人:刘影联系电线.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采购小组开展工作,所有响应文件,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出具书面采购报告书。报价经采购小组确认,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天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交成交价的5%作为履约金,履约金待货物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期内不计息)。若成交供应商未在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采购的。 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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