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 (1)合法性原则。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总分类科目:一般由财政部统一制定。 明细分类科目:除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的以外,可以根据本单位经济管理的需要和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自行设置。 例如: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属于会计准则规定设置的明细分类科目。 (2)相关性原则。会计科目的设置,应当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3)实用性原则。在合法性的基础上,应根据企单位自身特点,设置符合企业需要的会计科目。 注意:也不是所有的总分类科目都设置明细科目。 例如:本年利润就没有明细科目 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