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7日电 (记者徐隽)7日,《最高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意见》分为7个部分,共45条,在服务和保障现代农业发展、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和谐平安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农益等方面做出。 《意见》提出,要服务和保障现代农业发展。依法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按照“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要求,农村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依法依规农民对承包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等。依法依规调处农村宅“三权分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纠纷,大力支持农村土地制度试点工作,保障农村土地制度。顾顺章灭门案依法依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资源转变为资产、资金转变为股金、农民转变为股东而形成的新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 《意见》要求服务和保障文明和谐平安乡村建设。依法妥善处理乡村邻里纠纷,守望相助、崇德修睦的乡邻美德。通过司法审判引导农村摒弃高额彩礼、干预婚姻、不赡养老人等不良风气。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促进乡村和谐家庭、美好家风建设。农村群众对司法最基本的需求是乡村安宁、人身财产安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以及“伞”,增强农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乡村”“平安乡村”建设。 《意见》还指出要农益。依法农民人格权,农民、人格和身体健康,着力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的权益以及农村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加大乡村地区司法力度。依法妥善处理集体经济组织资格纠纷,防止简单以村民自治为由村民的基本财产。依法农民工权益,让农民工既入得了城、扎得下根,又回得了村、稳得住心。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三农”的能力。积极助力精准扶贫,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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